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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内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1-1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党委教师工作部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、校属各部门:

根据《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黔交职院〔2022〕42号)要求,现开展2025年度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考核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小组

组长:分管校领导

副组长:人事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

成员:人事处、教务处、质评处、科技处及各学院相关人员

二、考核对象

2023年1月、2024年1月、2025年1月聘任的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(名单详见附件1)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(一)个人提交年度考核材料。考核对象根据《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计划,于2025年12月1日(周一)前登录师资发展信息服务系统,填写2025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上传相关支撑材料(流程详见附件2)。

(二)学院审核。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计划,在师资发展信息服务系统对考核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对考核对象2025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率进行核定,给予考核意见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后,以学院为单位将党政联席会议纪要、公示材料于2025年12月10日(周三)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。

(三)考核小组复审。考核小组对学院提交的考核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复审,对学院意见和考核支撑材料进行评议,并确定考核结果。

(四)学校审批。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审批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坚持原则。考核小组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,坚持从严要求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,确保考核过程透明、公正、公开。

(二)严肃纪律,强化监督。考核过程中,考核对象要如实提供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考核小组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,杜绝人情考核等违规行为。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,鼓励群众监督。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,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,进行批评教育和给子相应处分。

(三)履行职责,认真组织。考核小组和各学院要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,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,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,及时报送考核材料,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,并对考核工作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。

附件:1.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名单

2.系统操作流程

3.《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联系人:党委教师工作部 王燕


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5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