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校属各部门: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相关专家人选的函》要求,现就推荐相关专家人选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学校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等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坚持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熟悉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(二)长期从事教育教学、学校管理、教科研等工作,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,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。
(三)专业为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、工程造价、旅游服务与管理、无人机应用技术、现代物流、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。
(四)身体健康,在职在岗,未享受退休待遇。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院、部门报名。
(二)所在部门推荐。各学院、部门根据推荐要求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职能部门会议研究后向学校推荐专家人选。
(三)学校审核。学校对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审核,确定学校推荐对象名单。
四、相关要求
请各学院、部门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,并做好推荐人员的资质审核工作,于2025年11月1日前,将加盖公章的《专家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和扫描版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。
附件:专家推荐汇总表
党委教师工作部
2025年10月29日
(联系人:雷鑫,党委教师工作部;邮箱:1129164309@qq.com)